1、9至10月份,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毕业生的生源登记、审核、汇总工作。对毕业生进行调查摸底,了解毕业生的就业意向和思想状况。向用人单位函寄我校毕业生专业资源材料,广泛收集用人信息。
2、11至12月份,根据我校实际情况,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细则,全面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;上报毕业生生源情况;印制、发放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协议书等有关材料。深入开展毕业生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讲座及咨询工作,并适时在就业指导中心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用人信息,供毕业生选择,学校有针对性地推荐毕业生。
3、1月-4月份,举办就业求职讲座;面向社会征集、公布毕业生就业需求信息,筹备、组织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会,广泛邀请和组织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毕业生;组织、安排用人单位的招聘活动,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;进行就业协议书的审核、签订和登记工作。
4、5月底或6月初,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依据毕业生就业协议制订就业方案。
5、6月上中旬,向省人事厅(非师范类毕业生)、教育厅(师范类毕业生)报送审批就业方案;方案一经上报,不再调整。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毕业生集中教育,组织毕业鉴定。
6、6月底或7月初,到省人事厅(非师范类毕业生)、教育厅(师范类毕业生)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手续;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。
7、7月上旬整理、转递毕业生档案。
8、9—10月处理各类就业报到工作中的遗留问题,办理改派手续;总结就业工作。